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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時間:2010-02-24 21:04
參與人數:60人
截止時間:

自己的生命!是否就能選擇生死 (已完結)

正方觀點

這身體是我的 當然我可以選擇我要活著還是死亡

反方觀點

自己的生命自己也必須尊重 千萬不能自殺

18人
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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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觀點

凜日評論道:2010-03-07 20:40
我同意身體、生命乃至人生都是由自己定奪的,但是動不動就鬧自殺的人,也未免太沒用了吧?

霍元甲最後一句話說得不錯:『你聽,活著,從來都不是一個人的事情。』
TOM評論道:2010-03-05 08:22
當然可以自己決定,但是凡事都要三思,
不要因為一時的情緒,
多點的緩衝時間,事情會變得很不一樣,
衝動人人會有,越衝動越是需要冷靜的時候.
人生短短不要讓生命變得更短.(有極為痛苦疾病人除外)
林彥成評論道:2010-02-28 18:42
千萬不能自殺
看到這點所以我支持這邊= =
小麥評論道:2010-02-27 01:50
身體是自己的,不管爸媽怎麼教養你。
未來還是自己的,我不相信什麼靠努力什麼的能夠過解決任何事情,當然大部分可以。也當然大部分人都很努力。但有些人不是不努力,只是她比較不幸,在這談,怎不去理解了解為何會有想自殺的人呢?!他們到底是遇到什麼絕望的事情?!如果是你?!承受的住?! 當然自殺不好,假使哪一天妳生上沒錢 沒住的地方 有一餐沒一餐 想做分一個月壹兩百塊錢的工作?!也沒人要你的時候呢?!或是更慘的時候呢?!別跟我說你會更努力不管任何事都是一種機緣而已。加油!!不管任何難關都要先努力再努力!!也不能放棄
藤澤評論道:2010-02-26 14:18
自己的意志
雪冥王評論道:2010-02-26 01:30
我命由我不由天
X楓評論道:2010-02-26 00:51
對面的~

每個人都是媽媽努力生出來的!

那小孩是自願給他生出來的嗎= =?

對生命都沒意義了~活下來也是多一條米蟲
綠ㄉㄟˊ的回覆:2010-02-26 08:14
×
呵呵 大家都在求學階段都算是米蟲吧? 除非你已經在上班年齡的階段 這才叫大米蟲 生命有沒有意義 是看你自己要不要找自己一個目標去執行 是去進行一個有意義的生命和人生 而不是在這空談 自己生命都沒意義
綠ㄉㄟˊ的回覆:2010-02-26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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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
小麥的回覆:2010-02-27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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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們還沒出社會呢@@別說得這麼斷,,只是過得比較幸福而已...
綠ㄉㄟˊ的回覆:2010-02-27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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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我是還沒出社會 你說的未來是自己的 我很認同 但是你自己做什麼 做好的 別人回報就是好的 做壞的 別人的回報為必是壞的 而不是誰比較幸福的關係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家庭 我何嘗不抱怨我自己為什麼不生長在有錢的家庭 這是誰都想要的吧? 反觀 你已經出生了 什麼事都是要對自己對家人負責 我以前也很悲觀阿 悲觀到白頭髮都多少了 幸福的定義真的太難去下定論了 不是嗎 有錢是幸福? 家庭歡樂是幸福? 這是要看大家怎麼想 而不是 身體是自己的 要幹嘛就幹嘛 好歹我們也是爸媽生出來的 媽媽的痛 男生或許不了解 但是女生可能有一天會理解 每個人都有可能會做別人的爸媽 到時後你才會想到自己以前多麼無知吧 早點看透不是很好嘛QQ
o海葵o評論道:2010-02-25 21:22
如果你虛度一生不是很沒意思~

作鬼說不定有新的目標
妮妮的回覆:2010-02-26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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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說可以穿牆偷窺嘛 XDD
鱷魚兔的回覆:2010-02-26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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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大家的想法都這樣
o海葵o的回覆:2010-02-26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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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XDDDD
巴櫛磖評論道:2010-02-24 21:10
我有打算到一定年紀了結自己
鱷魚兔的回覆:2010-02-24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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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都還怕黑 你就要走了!
巴櫛磖的回覆:2010-02-24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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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這麼快啦 哈
我有和地獄做契約的ˇˇ
鱷魚兔的回覆:2010-02-24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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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幫我做個契約!
巴櫛磖的回覆:2010-02-24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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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幹麻的
鱷魚兔的回覆:2010-02-24 21:20
×
我用靈魂交換強大的能力!
巴櫛磖的回覆:2010-02-2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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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明確的能力和詳細資訊
只會被閻王騙0.0
直接奪魂而不給你能力
鱷魚兔的回覆:2010-02-24 21:22
×
我要可以掌控風的能力
巴櫛磖的回覆:2010-02-24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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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空氣與熱能屬性~
(檢查)

喲 資格不符XD
1.那是天堂系能力
2.靈魂量不夠!

去多多修練吧
鱷魚兔的回覆:2010-02-24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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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用我的生命!
巴櫛磖的回覆:2010-02-24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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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還玩啥= =...
鱷魚兔的回覆:2010-02-24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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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變成鬼還有這種能力
巴櫛磖的回覆:2010-02-24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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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種能力屬於赤黑了
鬼/惡魔的能力~
赤黑(破壞) 碧黑(幻術) 魔力(幻術) 暗黑(力能)
鱷魚兔的回覆:2010-02-24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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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 只要能殺人就好!
巴櫛磖的回覆:2010-02-24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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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界規定死後一兆年後才能上人間!
鱷魚兔的回覆:2010-02-24 21:36
×
= =隨便!
巴櫛磖的回覆:2010-02-24 21:40
×
XD
鴨鴨的回覆:2010-02-26 19:19
×
GOGOGO

反方觀點

蘋果小姐評論道:2010-03-21 23:26
可以去看一下奪魂鉅「人活著都不知感恩,但你以後就不會了」(對活下來的人這麼說)
紫小悅評論道:2010-03-10 23:36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不可毀之
這句話!!大家都明白
而且自殺並不能解決事情
只是會將爛攤子留著
自殺成功了你一個人消遙
家人卻在難過收爛攤子
萬萬不可
冰芯的回覆:2010-03-18 20:37
×
同意
小宇評論道:2010-03-08 21:35
自殺也是有罪的..
NA評論道:2010-03-05 19:34
身體髮膚 授之父母@@
呵呵~
鱷魚兔的回覆:2010-03-05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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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毀傷余也
NA的回覆:2010-03-05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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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ˋˇˊ
鱷魚兔的回覆:2010-03-05 19:51
×
我只知道這兩句話!
魔女評論道:2010-03-01 00:13
生命是一場奮鬥
也是一趟旅程.
在這趟旅程..還沒走完..
所以不能死..
波奇評論道:2010-02-28 00:16
總歸一句話
如果真的只是想跟大家宣揚說"欸,我要去死了"
那我真的建議
直接去,不要那邊543
不然根本沒意義阿
也許活著找不到生存意義
一個人死了,後面有多少人會哭的要死要活?
也許沒有人
但是你願意讓自己的存在就這樣的低的死去?
我想就算在爛的人,也會有那一點點的希望死去的時候有人想到你吧...?
沒有ID評論道:2010-02-26 18:19
既然人都會死,那為什麼不讓活著的時候更精彩一點?

寧可活的短一點精彩一點,也不要栽在自己手裡卻什麼有沒做到
玉欣評論道:2010-02-26 17:20
想死很簡單,但死真能解決一切嗎?不論用何藉口來美化,都讓人覺得很屁!真正的勇者是不畏艱難勇敢活下去!對於那些有勇氣選擇結束生命,卻沒勇氣活下來面對問題的人說,死是懦夫的行為
小白評論道:2010-02-26 04:25
反+1
身體是自己的
但 是誰製造你?
是誰養你長大?
你說死就死
也要問問養你的人意見
董嗎?
妮妮評論道:2010-02-26 00:02
每個人都是媽媽拼命生的
又不是自己突然蹦出來
要自殺先問過媽媽吧
賽賽阿公評論道:2010-02-25 22:20
螻蟻尚且偷生..要尊重生命 !!!
羅小貓評論道:2010-02-25 18:36
更痛苦的
是活著的人
= =
而且聽說不管哪種死法死前一刻都是很痛苦的
就算吃安眠藥也一樣喔
閻御夜評論道:2010-02-25 15:40
受傷害的永遠不會是已經死去的人,而是獨活在世的親人。因為生命到盡頭離開的,都讓人如此傷痛了,何況是自殺者呢?


題外話,還有,自殺是犯法的……
公園之狼評論道:2010-02-25 13:35
要自殺就算了,最沒良心的還是那些跳樓上吊燒炭的

你跳樓下去摔個血肉糢糊你知道多噁心多難處理嗎?你讓圍觀者擔心受怕卻又有點興奮地圍觀浪費多少社會人力資源你想過嗎?就算你死的乾乾淨淨人間蒸發,親人為你傷心、朋友為你難過,更是讓社會勞動力減少...
伯誠評論道:2010-02-25 10:42
閻王要你三更死
誰敢留過五更
蜜拉拉評論道:2010-02-25 09:58
命不是自己給的...不能隨便決定自己生死~這條命是父母給的.......要好好珍惜
鱈魚評論道:2010-02-25 02:54
我很討厭自殺的事情

我 不單單是我
有對家人而言的我
對朋友而言的我
對她而言的我 等等

如果我自殺 消失的不只是我自己 還有對他人而言的我
留下遺憾的 肯定不是自己 我愛大家 所以要更愛自己 =目
小威評論道:2010-02-24 23:14
聽說自殺的人死了以後...還要再繼續承受著死亡當時的痛苦...一直到陽壽結束為止!! 雖然沒有根據,但...聽起來還是很不舒服0.0
所以我反對自殺,尊重生命.